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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部网络小说《风情不摇晃》“火出圈”了。
但这个“火”字必须打上一个大大的引号。为什么呢?这部小说中的男主,是一个所谓“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毒枭,女主是一个身世凄苦的瘾君子家属,后被一位缉毒警察所救,机缘巧合下成为该警察的女朋友,但这位警察在一次执行卧底任务的行动中不幸牺牲,于是女主为了给男友报仇,就卧底到了男主身边。于是故事走向开始离谱:两人在正邪对抗的你来我往中暗生情愫,相知相识相互理解,走到了一起,最后女主在爱与正义的扶择中选择了后者,亲手击毙了男主。作者在一种自以为隐忍克制的自我感动以及该作品追捧者的一片唏嘘叹惋声中结束了这个颠覆三观倒反伦常的猎奇故事。
不难发现,故事的逻辑框架、情节走向都是很普通,甚至普通到俗套的言情小网文,但不知是为了博眼球炒热度还是什么其他原因,作者将人物设定代入了一个奇怪的矛盾关系中,奇怪到离谱。为了满足自己畸形的猎奇心理,不惜违背社会常规道德认知,让一名缉毒警察,爱上了一个十恶不赦的毒犯。有些被一时的慕强心理和巨大反差感冲昏头脑的书粉,竟堂而皇之地说出了:“毒枭也是人!”、“他都死了,这还不够吗?”这种无下限的审美畸形正在一步步蚕食我们的三观。
文化创作可以揭露、曝光阴暗面,这本就是这广大文艺工作者手提肩扛的使命所在,但于绝不能美化邪恶,消弭仇恨,刻意模糊善恶的界限,这是标准,更是底线。
书迷们大可以说“看小说,带脑子”、“虚构而多不会代入现实”,但这种看似言辞凿凿,有理有据的自我安慰,恰是一剂最难以觉察的麻醉剂。僵化心灵,钝化对于公序良俗,正邪对立的敏感度。小说情节确实不代入现实,但这种对精神的荼毒,对道德准则的消解就是会在无形中切肤入里,反映到现实生活中,逐渐使我们麻木不仁,不知甘苦。
其实提起脑袋再想一想,这部作品以及类以不惜牺牲价值观来成全自我意淫的文创,本质就是一种消解现实的自我矮化以及对于道德准则的懒怠。可能有些人会说:玩一下而已,看问题不能这么绝对。如果一切事物都用简单的相对主义来消解其意义,那最终的走向就是虚无。文艺工作者不能怠慢地以“我有我的立场”为借口来逃避对真理标准的辩论。
很喜欢B站up主“桐臂阿桐木”的看法:“作为观众应该有一种自觉,那就是欣赏文学作品的时候,道德上的否定票和美学上的赞成票是要同时投出去的。”是的,不仅观众应该如此,文创工作者们更应该如此,有时候必须站在道德的立场上摒弃一些“狂野”的想象。不应该以创作自由为借口来牺牲道德底线,那样,灵感和天马行空的想象便成了文创工作者创作无能、精神疲弱的遮羞布和谋杀社会公序良路的帮凶。
有人跟我吵:“爱情就是爱情,不包含任何杂质。”那我也要说:正义永远是正义,容不下任何理由来消解正义的不容置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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